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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开发区工商局连续查获三起商标侵权案件 | |
投稿人:李来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14 6:42: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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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姬花花生油商标侵权案件。2010年11月19日,根据厂家举报,开发区某居委会给居民发放的“青岛胡姬花特香型花生油”侵犯了该公司“胡姬花”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对某居委会的发放现场进行检查,经厂家鉴定,该批“青岛胡姬花特香型花生油”侵犯了该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分局执法人员随后对在某居委会和某经销该产品的粮油店内的1416桶侵权商品依法予以扣留,案值4.8万元。 茅台酒商标侵权案件。2010年11月23日,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位于青岛开发区紫金山路某名烟名酒专卖店内销售的茅台酒涉嫌商标侵权,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留涉嫌商标侵权茅台酒4箱、48瓶,案值4.1万元。后经厂家鉴定,该批商品为茅台酒商标侵权商品。 正泰电器商标侵权案件。2010年12月3日,根据厂家举报,分局执法人员对在开发区嘉陵江路涉嫌销售正泰电器商标侵权电器开关的某电器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依法查扣正泰电器商标侵权开关17盒,案值1.5万元。 青岛开发区工商局:李来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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