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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职工对工会作用发挥的看法及建议 | |
投稿人:雨馨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0-11 7:08: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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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企业职工对工会有何要求和企盼?对工会工作的看法及要求是什么,存在哪些问题?有哪些想法及建议?带着这些问题,我们组织部分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召开了思想状况分析会。对会议的内容归纳如下: 问题之二:非公企业工会规范建设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挂牌工会”数量不少。有的虽建立了工会组织,但女职委、经审会等内部机构不健全,组织制度、工作制度等基本制度没有落实,工会没有建立独立的帐户,工会经费也没有及时划拨;有的忽略了工会组织的群众性,随意抬高入会“门槛”,使得只有少数职工能够成为工会会员;有的虽然建立了工会组织,但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基本的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建立,或者建立了也很不规范,存在着为建立而建立的现象。二是“家族工会”,数量不少。在非公企业中,还有一部分工会主席由企业经营者的亲戚来担任,尽管也有一些工会主席在岗位上做得不错,但总体来说这种“家族工会”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产生许多不利影响。三是“联合工会”有名无实。从联合工会的实际效果看,它只完成了形式上的组建工作,并不能真正发挥作用。 问题之三: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路径偏少。当前非公企业职工最希望工会关注的问题依次是克扣拖欠工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安全、生活困难、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和精神空虚。而企业主要求工会做的工作依次是:维护职工稳定、调动生产积极性、提高职工素质、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做好职工福利工作。但现在绝大多数非公企业工会仍然是“活动型工会”、“福利型工会”,工作重心没有向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倾斜,没有在企业主关注的问题上下功夫,找不到企业关注和职工关心问题的结合点,缺少服务企业和服务职工的途径和载体,更没有找到服务两者的最佳结合点。 问题之四:非公企业工会发挥作用的机制有待完善。一是非公企业工会主席产生机制不规范。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由企业主“钦点”,并通过职工民主选举的程序走上岗位,看似“合法合情”,实则离真正民主选举有较大距离。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因为工会主席本身受聘于非公企业,工作上放不开手脚,不敢为职工说话办事,造成许多工会组织“形同虚设”。同时,许多工会主席(包括规模较大企业的工会主席)并未享受行政副职待遇,不能参加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决策,源头维权无从谈起。三是工会干部素质培养机制未形成。尽管各级地方工会重视非公企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但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由于企业主不同意,无法参加培训工作。四是考核激励机制不到位。由于受诸多因素影响,对基层企业工会工作的考核激励制度很不完善,特别是以职工群众的评价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坐标尚未真正建立,这在一定程序上也影响了基层企业工会作用的发展。 建议三:有效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多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建立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制度,发挥工会组织在工资集体协商谈判中的作用,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效益提高相一致。督促企业按时发放职工工资,对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的,要以工会名义据理力争,若自身无力解决,应及时向上级工会或劳动部门反映,实现职工劳有所得。要以建立职代会制度和厂务公开制度为载体,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和保护好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建议四:加强非公企业工会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完善“工会干部人才库”,积极向规范以上非公企业推荐工会主席,大胆探索和实践基层工会主席民主选举方式,逐步推广民主直接选举工会主席,同时还可试行下派;公开选聘工会主席制度,强化和激发工会主席的责任感。加大对非公企业工会主席的培训力度,把非公企业工会干部建设成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办事,有实际办事能力的工会干部队伍,依靠他们做好非公企业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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