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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引争议 仲裁调解息纷争 | |
投稿人:于爱华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10-14 6:58: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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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人社局 于爱华 “你好,我媳妇在一汽车服务公司上班时摔倒受伤了,在医院住院已经一周了,我们找公司,但因为赔偿金额没有达成一致意见,你们这里能不能介入给处理下? 仲裁院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伤者受伤的情况后立即给该汽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在电话中了解到刘某在公司维修区摔倒受伤,因未参加工伤保险,伤者家属索赔数额过高未达成协议,公司也想尽快处理该纠纷。次日双方在仲裁员的主持调解下依旧对赔偿金额争执不下,针对金额问题,仲裁员通过释明法律、晓以利害、提示风险,以此减少争议双方的对抗性,最终引导当事人相互体谅、相互让步,合意达成了调解协议,签署调解书,由公司支付刘某受伤赔偿款40000元,当庭通过微信转账履行15000元,剩余赔偿款限期支付。此次案件仅用两天时间得以结案。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同人单位应尽的义务;同样,作为劳动者来说,也应认真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共同努力减少甚至避免工伤事故地发生。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障劳动者受伤时的合法权益。当存在工伤赔偿争议时,采取积极协商调解的方式有效化解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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