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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留痕
投稿人:孤芳大漠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6-13 7:20:29  

从1978年到2008年,弹指一挥间,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走过了30年的光辉历程。 30年岁月流转,在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千百个“我”也经历着个人命运的浮沉嬗变……
上世纪80年代末,我脱下军装,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从那时起,我由一个光荣戍边的解放军战士,成为了一名经济卫士。屈指算来已有整整20年了。这20年里,我亲身经历了工商行政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过程。
记得刚进工商系统时在基层工商所工作,主要任务是到离城较远、较偏僻的地方收取管理费,每户经营户每月收5元、10元不等,钱不算多但收起来却挺费劲,有时一个地方要连续去好几次才能收齐,所以每天都很忙。城外的集贸市场都很简陋,被戏称为“赤膊市场”(无搭盖)或“草帽市场”(简易搭盖)。那时管理经营秩序和办理案件主要是依照《打击投机倒把行为暂行条例》和《城乡集贸市场管理办法》,更多的时候是依据政府的红头文件。每到春季,政府为保护毛竹资源,都会出一纸禁止春笋上市的通告,白纸黑字盖着政府的大红印戳特别醒目,所里几个人跑到山里农民进城经过的路口,找个墙壁把通告贴上,所有挑着春笋进城的农民都把笋留下,待有一定量后,就会派人骑着叮当作响的自行车到土产公司,去通知他们来人收购,收购款作为没收款缴到财政,就算结案了,这就是当年的办案。
后来各种规制市场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多了起来,各类培训和在职教育也层出不穷,感觉大家都在忙着受教育,逐渐的各类的规矩多了,收费、办案也讲究“套路”了。在我们工商执法办案的过程中逐渐多出了“核审”、“听证”、“行政诉讼”这些词。一次,在办理一个公司制售假兽药的案件中,我首次遇到“听证”程序。在举行听证会的当天,会场布置的很庄严,电视台记者从省台到县台来了一大堆,省局有关处室也派人来现场指导,还有兄弟工商局的同行和兄弟行政执法单位的领导来观摩,县、市局的主要领导亲临会场,县、市两级政府法制办领导参加,把一间容纳百多人的大会场挤的满满的,原来这是“行政处罚法”实施后,我所在的地区行政执法单位遇到的首个案例。案情虽不复杂,但却是依法行政、权利平等、保障民生的重要开端,是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必然。从此我们走上了正规化、法制化的快速车道。现在这项工作已成了一个常态性的工作。后来我多次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中,诠释着对法律的遵重与敬畏,对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如今,依法行政的观念已牢固地树立在每一个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心目中,在办理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告知、听证、复议和诉讼权利一个都不能少。还要求在处罚违法行为时,要进行析法说理,这给工商行政执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很好地执行法律,还要很好地理解、解释法律。这就是时代给我们的要求。
顺应时代要求,跟上时代步伐,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我从工商所市场管理员一路走来,已是壮士暮年,现在为了适应机关现代化、正规化的工作要求,我仍要不断的努力。老骥伏枥,志在千里,在这不平凡的时代里,迎来新的辉煌。历史不会定格在这一刻,我们的伟大祖国将在这三十年的基础上,不断坚持并发展改革开放,顺应并引导着时代的潮流。中国的百年复兴之梦将会实现,那是多么伟大的创举。我愿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为共同实现祖国的伟大复兴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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