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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税率调整 实质影响小于预期 | |
投稿人:xeiyh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7 23:16: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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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对汽车、摩托车消费税税率的调整,充分体现了“促进环保和节约资源”,“合理引导消费和间接调节收入分配”的原则。 小排量车型获益有限,大排量车型冲击巨大。对中轻型商用客车则无实质性影响。 对于目前“黄金档车型”,也就是排量在1.6-2.5升这一区间的汽车产品,此次税率调整进一步进行了细化分类,1.5-2.0升排量的车型其消费税税率仍保持5%不变,而对于2.0-2.5升以上排量的车型消费税税率也仅提高了1个百分点,因此对相关企业来说可以算是维持现状。但是为了体现国家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此次调整大幅度地提高了2.5-3.0升排量车型的税率,由原来的8%提高到了12%,幅度达50%;3.0升以上排量的车型更是被提高到15%,幅度达87.5%,4.0升税率为20%,提升幅度达1.5倍。不过鉴于3.0升及以上排量车型的实际数量占总量的比例相对较小,作为细分市场的需要,用户对于这一车型的价格敏感性也较低,因此虽然大幅度地提高了税率,但是并不会对这类车型的需求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更多地还是体现了政策的引导和调节效用。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是按排量缴税,而国内很多企业之所以发展越野车/SUV车型,特别是2.5升以下排量的越野车/SUV车型,更多的还是为了曲线介入轿车制造领域,因此税率的调整并不会对目前国内已经变调的越野车/SUV等车型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此次消费税税率调整,对于中轻型商用客车(应该理解为底盘8米以下的客车)统一按5%缴税,主要还是细分税目的结果,其实际税率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加之是代征代缴,因此对于相关客车企业来说不会就此产生任何实质性负面影响。 虽然鉴于混合动力汽车可以有效提高发动机工作效率,节省燃料消耗,减少尾气排放,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也已将混合动力等汽车新技术列为鼓励发展的汽车技术范围,但是以往的消费税政策对此缺乏必要的扶持,需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混合动力等具有节能、环保特点汽车的生产和消费。而此次税改提出将给予一定的优惠,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的细则,加上国内真正大批量进行混合动力汽车生产的企业寥寥无几,因此目前还无法判断其实质性的影响。 总体上看,调整后的汽车消费税税率,对乘用车来说,小排量车型获益有限,而大排量车型冲击巨大。对中轻型商用客车而言则无实质性影响。新消费税政策际效果能否如愿还取决于市场参与各方,特别是消费者的意愿。此外由于国内各主要汽车制造企业都在纷纷调整自己的产品战略格局,拓展产品系列和服务领域,因此未来一个企业的优劣,除了其产品外,还涉及管理、营销等各种因素,是综合实力的比拼。 摩托车消费税税率调整主要兼顾了广大农村地区消费者的税收负担,也算是贯彻新农村发展战略的一个具体措施 我国摩托车产品主要集中在100-125毫升这一区域,占整个摩托车总量的比重近80%。此次消费税税率调整,将摩托车的税率拆分为两档,对于250毫升以上排量车型来说是维持现状,但是对于250毫升以下车型来说,税率有了较大幅度的下调,可谓是个利好。不过鉴于目前国内主要大中型城市对于摩托车的限制,下调消费税税率后,并不会因此刺激250毫升以下摩托车在城市销量的大幅度增长,主要还是兼顾了广大农村地区消费者的税收负担,也算是贯彻新农村发展战略的一个具体措施。同时鉴于摩托车行业的整体盈利这些年来在进一步向大集团、大企业集中,因此可能会受益的上市公司主要是:宗申动力(001696)、钱江摩托(000913)和林海股份(600099)。 此外,此次消费税税率的调整中对于汽车轮胎的税率也有较大幅度的下调,由10%下调为3%,这对于相关汽车企业降低成本应该是有所帮助的。而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由于没有触及受国家严格控制的成品油零售价问题,因此暂时不会对汽车业产生重大影响。有调查显示,如果燃油均价超过5元/升,国内将有近60%的消费者或延迟购车,或甚至放弃购车转而采用公共交通工具。 因此,从目前的情况看,相对于汽车消费税税率的调整,消费者更关注的是燃油的价格和可能影响油价的燃油税政策。因为前者毕竟是一次性支出,而后者则是日常的开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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