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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银行系统员工上岗考试培训考试试题--简答题
投稿人:sen1974  文章来源:会员投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7 22:29:18  

什么是不可抗力?答案: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什么是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应有哪些?答案: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息,合同法有怎样的规定?答案: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关于转租赁,合同法有什么规定?答案: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什么是融资租赁?答案: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利用金融信贷,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以租金方式回收其垫付的全部资本和相应费用,租凭期满后,由承租人决定以名义价格留购该租赁物还是延续、终止租赁关系的活动。 什么是个体工商户? 答案: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依法经核准登记,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什么是法人和法人代表?答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 什么是民事法律行为?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的内容有哪些?答案: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什么是财产的所有权?答案: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答案: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共同共有人共同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什么是债、债权人和债务人?答案: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 , 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负有连带义务的债务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答案: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 ,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事讼诉的证据有哪几种:答案:(-)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的哪些行为会被人民法院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并可以予以罚款?答案:(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划拨存款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起诉状应当记明哪些事项?答案:(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院审理民事讼诉案件的法庭调查按照怎样的顺序进行?答案:(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四)宣读鉴定结论;  (五)宣读勘验笔录。 法院审理民事讼诉案件的法庭辩论按照怎样的顺序进行?答案:(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什么是商业银行?答案: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哪些人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答案:(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有哪些?答案:(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被接管的商业银行有哪些情形之一的,接管可以终止?答案:(一)接管决定规定的期限届满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决定的接管延期届满;(二)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已恢复正常经营能力;(三)接管期限届满前,该商业银行被合并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放贷的,按刑法规定要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答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金融机构存款不入帐,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刑法规定要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答案: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方式,将资金用于非法拆借、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面的规定处罚。 哪些行为构成金融诈骗罪?应处以怎样的刑罚?答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以下手段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构成金融诈骗罪: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构成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银行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什么?答案:促进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维护公众对银行业的信心以及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哪些内容?答案: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答案:(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商业银行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存、贷款利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给以哪些处罚?答案: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是遗产?遗产包括哪些内容?答案: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按照怎样的顺序继承? 答案: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当被继承人负有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时,其遗产应如何处理?答案: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债子偿”是否有法律依据?答案:“父债子偿”这个问题应区别看待。 一、如果父债是家庭共同债务,就应该父债子偿。父债确实是因家庭的生产、生活所欠下的,应该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二、如果父债是其个人所欠下的债务,就不应该父债子偿。因为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不能因其血缘关系的存在而混同。也就是说,双方的行为属于独立的民事行为,应该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同时,债权是相对权,仅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债务未经合法转移,只能由债务人本人承担,债务人以外的任何人,即使是债务人的儿子,也无义务为债务人承担债务,任何人将他人债务强制的让其他人来承担,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三、如果是子继父财,则也应该父债子偿。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原则上不得向他人(包括债务人之子)索要欠款。但我国《继承法》中同时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被继承人的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对此可理解为,如果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那么子女对父亲所欠下的债务有偿还义务,如果子女将父亲留下的遗产全部抵偿债务后,债务依然没有清偿完毕,子女没有义务以自己的财产继续偿还,除非子女自愿偿还。 什么是公证?答案: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上、财产上的权利和合法利益。 公证对保障债权人的债权的主要作用?答案:经过公证处证明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按文书规定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什么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答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保证,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什么样的管理办法?答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 通过贷款风险分类要达到哪些目标? 答案:(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的质量;   (二)发现贷款发放、管理、监控、催收以及不良贷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信贷管理;   (三)为判断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充足提供依据。 什么是贷款风险分类法?             答案:贷款风险分类法就是评估银行贷款质量,采用以风险为基础的分类方法,即把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贷款风险分类法的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是什么? 答案: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使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质量进行分类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什么? 答案:(一)借款人的还款能力;    (二)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三)借款人的还款意愿;    (四)贷款的担保;    (五)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    (六)银行的信贷管理。 什么是重组贷款?答案:重组贷款是指银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作出调整的贷款。 利用贷款风险分类法对贷款分类过程中,商业银行必须至少做到哪几个方面? 答案:(一)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信贷规章、制度和办法;   (二)建立有效的信贷组织管理体制;   (三)实行审贷分离;   (四)完善信贷档案管理制度,保证贷款档案的连续和完整;   (五)改进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管理层能够及时获得有关贷款状况的重要信息;   (六)督促借款人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什么是抵债资产?答案:抵债资产是指借款人不能按约以现金形式归还全部贷款,信用社根据有关法规和协议取得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产用以抵偿贷款本息而形成的资产。  信用社收回和处置抵债资产的原则有哪些?答案:信用社坚持以现金方式回收贷款,在确实无法以现金形式回收贷款的前提下方可考虑收回抵债资产,并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保护信用社最大利益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逐级审查、分级审批、集体决策的原则;(四)坚持依法合规操作原则;(五)坚持审慎决策原则。 XX市农村信用社的抵债资产审批权限是如何划分的?答案:收回和处置抵债资产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县级联社审批;收回和处置抵债资产评估价值不能抵偿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无论金额大小均应经市联社审批;收回抵债资产抵偿贷款本金及利息超过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由省联社审批。 信用社收取抵债资产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答案:信用社收取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用以抵偿贷款的资产必须具有所有权和使用权,或者处置权,并能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易于变现和保值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对明确规定禁止做为抵押、质押的财产或不符合抵债资产条件的资产信用社要坚决禁止收取为抵债资产。 怎样对次要责任人的责任进行认定?对次要责任人给以什么什样的处罚?答案:因工作管理不善、把关不严,间接形成贷款风险的相关人员为次要责任人。包括贷款审查人员没有审查出贷款资料中的明显漏洞或对于存在明显的违规问题、违背信贷政策的贷款项目未能明确指出,而使贷款出现风险;负责检查工作的负责人和检查人员检查不细不实,存在明显违规问题而未查出,隐瞒虚报检查事实;对于检查中发现可能造成贷款风险损失而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及时解决。上述违规违纪贷款一经认定,对主要负责人处以2,000-3,000元罚款,对参与审批及检查的其他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借款人基本条件有哪些?答案:(一)具有本辖区户口、在本辖区内有固定住所的农户;(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无不良信用纪录,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无借款;(四)从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有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五)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或经营管理能力,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六)已在信用社建立农户档案,并取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七)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信用社在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答案:(一)评定信用户。信用社根据农户信用观念和信用纪录评定信用户,经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审批小组审批确认。(二)确定信用等级。信用户划分为优秀户、良好户、一般户三个等级,根据信用等级确定每个信用户的贷款限额。(三)发放贷款证。将信用等级和贷款限额在信用证中填写明确,然后将贷款证发给信用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答案:农户持贷款证、身份证申请借款,填写制式《农户小额信用借款限额核定表》(申请书)→信用社凭信用证办理贷款手续→填写贷款凭证→发放贷款。 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要求有哪些?答案:(一)合同的填写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时间一致、前后相符。(二)签订时,借款人与抵押物所有人(包括共有人)一同到信用社,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核对无误后,由抵押物所有人(包括共有人)亲自在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需办理公证的,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手续。(三)在抵押物评估、登记、保险手续未办理完毕之前,全部的贷款手续应由信贷人员掌握、保管。 信用社发放抵押贷款签定《委托拍卖书》的要求有哪些?答案:信用社发放所有抵押贷款时,可要求抵押人出具《委托拍卖书》,在借款到期未全部清偿时,信用社可凭委托书直接协同受委托的合法拍卖机构对抵押物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一)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内的(含20万元),在设定抵押时,对价值较低并且有价格证明凭证(购置发票、买卖合同等)的抵押物,可按其凭证协商定价,不需评估,但应在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冻结手续。并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本息时,抵押人同意由贷款人委托合法拍卖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抵押人在合同约定事项后亲自签字盖章;(二)对贷款额度超过20万元,抵押物价值较大的,应由合法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对评估价格明显高于信用社调查的市场价格时,信用社暂不予发放贷款,应根据市场价格重新核价;(三)信用社对贷款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可固定选择两家以上的合法评估机构作为指定评估部门,由借款人任选一家进行评估,信用社不得设定唯一评估机构。(四)抵押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50%。 各种抵押物的登记部门有哪些?答案: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2、以城市房地产或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3、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6、以上述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抵押的,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质押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除存款单、债券、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外)的基本条件有哪些?答案:(一)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三)资信状况良好,在信用社无不良贷款,在其他金融机构无借款;(四)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六)企业贷款(含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完税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使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其他有效证明;在拟贷款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卡》;已经取得贷款项目立项、环保、土地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较为稳定的管理人员;(八)所经营的项目有市场,经科学预测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九)需要具备的其他条件。 以房屋为抵押物的担保贷款须办理的抵押物保险有哪些要求?答案:房屋抵押的应办理保险手续。保险期限要长于贷款约期1个月以上,其投保额不得低于抵押物的总价值,若抵押前抵押财产未办理保险的,则在办理保险时应明确信用社是第一受益人;若抵押前抵押财产已办理保险的,则抵押人应到保险部门办理第一受益人变更登记手续,明确信用社为第一受益人,并将保险单据交由信用社保管。 市、县联社贷款审批委员会初审通过的贷款再次审批时应新增的资料包括哪些?答案:(一)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资质证明、身份证明;(二)评估报告书;(三)抵押登记证(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等);(四)抵押财产保险证明;(五)需要进行公证的,相关公证手续;(六)需再次审查的其他资料。 质押担保贷款质押物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答案:(一)国家允许其流通和转让;(二)权属关系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未设定其他物权;(三)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四)市场价值稳定,易于变现、保管和处置;(五)权利质押的,权利真实有效,权利人明确,不存在争议,未被冻结、保全;(六)存款单质押、债券质押的贷款限额最高不得超过面值的80%;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的根据汇票到期日,一般掌握在70%左右。(七)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质押担保贷款发放流程是怎样的?答案:借款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贷前调查(建立借款人档案)→信用社审查→信用社贷款公示→信用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大额贷款报备表》→县联社初次审批表决→县联社贷款公示→县联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贷款批复意见书》→市联社初次审查表决→市联社贷款公示→签订《质押担保借款合同》→质押物评估→办理核押止付登记手续→交接质押物→财产保险→县联社再次审查→市联社再次审查→贷款审批→填写贷款凭证→发放贷款。 质押贷款的质押物调查工作内容有哪些?答案:调查工作和办理质押物登记均应由信用社2人同去办理。 1、存款单质押。现场调查存单的真伪,现场办理冻结止付情况; 2、债券质押。用于权利质押的债券限于国债、金融债券。记名债券要到出售部门调查债券的真伪和核押止付情况;无记名债券要到出售部门核实债券真伪情况; 3、票据质押。用于贷款质押的票据限于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调查的内容:背书转让是否连续,到相关银行调查票据真伪、是否已过付款日期等情况; 4、动产质押。调查质押物是否重复设定质押,评估作价与市场价格是否相符,质押权益有无保证。  签订《质押担保借款合同》是应注意的内容有哪些?答案:(一)合同的填写要字迹清晰、要素齐全、时间一致、前后相符。(二)签订时,借款人与质押物所有人(包括共有人)一同到信用社,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经审查核对无误后,由质押物所有人(包括共有人)亲自在质押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盖章,需办理公证的,共同到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对质押物的评估有哪些要求?答案:(一)贷款额度在20万元以内的(含20万元),在设定动产质押时,对价值较低并且有价格证明凭证(购置发票、买卖合同等)的质押物,可按其凭证协商定价,不需评估,但应在相关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冻结手续。并可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到期未偿还借款本息时,质押人同意由贷款人委托合法拍卖机构,对质押物进行公开拍卖,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借款本息”,质押人在合同约定事项后亲自签字盖章;(二)对贷款额度超过20万元,质押物价值较大的,应由合法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对评估价格明显高于信用社调查的市场价格时,信用社暂不予发放贷款,应根据市场价格重新核价;(三)信用社对贷款质押物的价格评估,可固定选择两家以上评估机构作为指定评估部门,由借款人任选一家进行评估,信用社不得设定唯一评估机构。 保证担保贷款借款人基本条件是什么?答案:(一)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三)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合法可靠的经济来源;(五)企业贷款(含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完税证明;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卡使用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以及有关部门核发的其他有效证明;已经取得贷款项目立项、环保、土地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批准文件;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六)在拟贷款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卡》;(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较为稳定的管理人员;(八)所经营的项目有市场,经科学预测有较好的经济效益,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九)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必须具有该项目投资总额30%以上自有资金;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必须具有该项目投资总额50%以上的自有资金;(十)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保证担保贷款的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答案:(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作保证人的,应有企业法人的书面授权书,分支机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二)保证人前一年的经营现金净流入量大于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三)企业作为保证人的,累计对外提供保证的债务总额(包括拟提供保证的借款本息),不得超过保证人净资产的60%。公民作为保证人的,所保证的借款本息额不得超过一年的合法收入额。 哪些法人或其他机构不得作保证人?答案:1、国家机关(权力机关、军事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 2、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法人书面授权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事业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4、有信用劣迹的企业法人和机构; 5、依法或按有关规定不得作保证人的其他法人和机构。 保证担保贷款的发放流程是怎样的?答案: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贷前调查(建立借款人档案)→信用社贷款审查→信用社贷款公示→信用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大额贷款报备表》→县联社审批→县联社贷款公示→县联社签订《发放贷款责任书》及《贷款批复意见书》→市联社审查表决→市联社贷款公示→贷款审批→签订《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填写贷款凭证→发放贷款。 保证担保贷款借款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资料应包括哪些内容?。答案:借款人向信用社申请贷款时,应提交书面借款申请书,同时填写制式《借款申请书》。书面借款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借款人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基本情况、借款用途、资金需求及自筹资金、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简历、分期借款和还款计划、还款来源及借款方式等。并提供以下资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三)企业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及完税证明;(四)贷款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五)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的财会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报表;(六)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简历;(七)《贷款卡使用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九)在拟贷款信用社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的《开户卡》;(十)项目主要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正文;(十一)借款人书面借款申请书和信用社制式《借款申请书》;(十二)《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十三)环保标准合格证明;(十四)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保证担保贷款的保证企业(人)要提供哪些资料?答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正、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三)企业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正、副本及完税证明;(四)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的财会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相关报表;(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简历;(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七)在信用社或其他银行开立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的《开户卡》;(八)《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九)环保标准合格证明;(十)董事会或保证人同意保证承诺书;(十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贷后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案:贷后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和市场价值变化,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产品市场发展前景等。 贷后跟踪检查的主要方式有哪些?答案:贷后跟踪检查的主要方式是采取听、看、查等方法,即听借款人介绍经营的基本情况,看抵押物,查信贷资金投向、产品生产、库存、销售、财务收支、现金流量等。 做好贷款的跟踪检查工作需要做好哪些工作?答案:(1)信贷人员应认真分析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信及经营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预警,并逐级报告,就如何采取措施提出建议;(2)检查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所做的各项陈述与保证是否继续有效,是否诚实地履行合同中的各项承诺。偿还情况是否良好,每次还本,每笔计息是否准时足额;(3)检查贷款抵(质)押物是否发生变化,尤其对品质、价格、期限等方面要加以监控。 对借款人的哪些情况信用社应严密监控?答案:(1)对于应按期偿还的本金和利息,首次在还款日期无故向后拖延,或偿还的金额少于规定金额;(2)对于到期的贷款要求展期或转贷;(3)借款人在信用社的帐户资金流量明显减少,或只出不进,帐户没有余额;(4)借款人态度发生变化,有意疏远与信用社、信贷员关系的;(5)借款人的不法行为被揭露,司法部门要求检查或冻结借款人存款账户的;(6)借款人与本社的其他业务往来明显减少;采取什么样方法进行贷后检查?答案:贷后检查要深入乡、村、屯、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与借款户见面,检查帐目、核对贷款、了解情况。 贷后检查的内容主要有哪些?答案:(1)帐务是否准确,总分帐是否相符,帐簿是否一致,科目划分使用是否正确;(2)有无借款户不认帐,顶名、冒名贷款及以贷收息行为;(3)贷款是否合规合法,有无超权限、超规模、跨区域放款现象,保证、抵(质)押贷款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合法,凭证要素是否齐全;(4)贷款时效及抵(质)押担保贷款的期限是否有保证;有无挪用、截留贷款,收贷不入账和以贷收物、以贷谋私违法问题;(5)贷款抵(质)押物品是否与会计总帐、抵(质)押物品登记簿及贷款档案一致;(6)贷款档案是否按规定管理,登记是否真实完整; XX市农村信用社的大额贷款报备制度应如何执行?答案:信用社应对单户累计贷款余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大额贷款建立管理台帐,每月月末前对本月全社大额贷款的发放、收回的发生额及余额汇总登记一次,同时上报县联社;县联社每月根据各信用社上报的台帐对全县本月大额贷款的发放、收回的发生额及余额汇总登记一次,于下月10日前将本月台帐上报市联社;市联社每月根据各县联社上报的台帐对全市本月大额贷款的发放、收回的发生额及余额进行汇总登记。 如何进行到期贷款的催收工作?答案:(一)短期贷款到期前7天,中长期贷款到期前30天,应向借款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农户贷款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借款人,筹措资金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保证贷款应通知担保人协助催收。 贷款逾期后,信用社应采取哪些措施?答案:贷款逾期7日内向借款人、保证人发出《贷款催收通知书》;向抵押人或出质人发出《处分抵押物通知书》或《处置质押物通知书》;对贷款逾期一个月仍不能还款的,要进行如下处理: 1、采取质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处理质押物偿还贷款,并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借款人; 2、采取抵押形式担保的,应根据合同约定,先与抵押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可直接凭抵押人出具的《委托拍卖书》委托有关部门依法处置抵押物; 3、采取保证形式担保的,要依法追究保证人的连带保证责任。 4、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信用贷款、保证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人未能偿还贷款本息,信用社可于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根据《委托扣划工资授权书》和《代扣工资还款承诺书》,按月扣收借款人、联保人或保证人的工资,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扣收工资时不能全额扣收,要为其保留最低生活保障费用(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以非货币方式偿还贷款必须具备哪些条件?答案:(一)借款人、担保人无能力以货币方式偿还贷款;(二)抵贷物属于国家允许流通和转让的财产;(三)抵贷物权属明确、不存在产权争议、未设定其他担保物权;(四)抵贷物未被查封、扣押和监管;(五)对用于偿还贷款的实物财产已经对外竞卖、拍卖,并在三次降价的情况下仍然无法变现的;(六)借款人、担保人再没有其他可变现的财产;(七)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布破产的。 贷款重要证件(原件)应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各类他项权利证明; 2、质押物止付冻结手续; 3、动产质押公证书; 4、抵(质)押物保险单和第一受益人变更登记手续。 贷款基本档案资料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借款展期申请审批表;(2)借款展期协议书;(3)贷款催收通知书;(4)贷后检查材料(检查报告,借款、保证企业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审计报告等);(5)借款纠纷诉讼文书。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基本资料包括哪些内容?答案:(1)农户档案; (2)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3)农户小额信用放款凭证;(4)其他文件资料。 农户联保贷款和农户保证担保贷款的基本档案资料包括哪些?答案:(1)农户档案;(2)农户联保小组申请审批表;(3)调查报告;(4)联保借款协议书;(5)联保借款申请书;(6)联保借款合同书;(7)贷款凭证;(8)其他文件资料。 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保证担保贷款的基本档案资料包括哪些?答案:(1)书面借款申请书、借款申请书;(2)联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3)借款人(联保人、保证人)证、照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4)调查报告;(5)贷款凭证;(6)发放贷款责任书;(7)贷款公示书;(8)其他文件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在岗职工、信用社内部在岗职工授信贷款、保证担保贷款的基本档案资料包括哪些?答案:(1)借款书面申请书、借款申请书;(2)信用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3)借款人、保证人身份证复印件;(4)借款人、保证人所在单位证明;(5)借款人、保证人工资收入证明;(6)调查报告;(7)贷款凭证;(8)发放贷款责任书;(9)借款人家庭主要成员偿还承诺书;(10)委托扣划工资授权书;(11)代扣工资还款承诺书;(12)贷款公示书;(13)其他文件资料。 抵押担保贷款的基本档案资料包括哪些?答案:(1)书面借款申请书、借款申请书;(2)调查报告;(3)借款人、抵押人证、照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使用证、开户卡);(4)抵押担保借款合同;(5)企业借款人、抵押人上年度末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的财会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6)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7)发放贷款责任书;(8)他项权利证明复印件(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他项权利证明、设备他项权利证明等);(9)资产评估报告书;(10)抵押(质押)物品清单;(11)保险单及第一受益人变更登记手续;(12)抵、质押品代保管凭证;(13)抵押企业(人)董事会同意抵押承诺书,抵押物属于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共同出具的同意抵押承诺书;(14)贷款公示书;(15)大额贷款报备表;(16)贷款批复意见书;(17)其他文件资料。 质押担保贷款的基本档案资料包括哪些?答案:(1)书面借款申请书、借款申请书;(2)调查报告;(3)借款人、质押人证、照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使用证、开户卡);(4)质押担保借款合同;(5)企业借款人、质押人上年度末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的财会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6)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7)发放贷款责任书;(8)动产评估报告书;(9)动产保险单及第一受益人变更登记手续;(10)动产质押公证书;(11)抵押(质押)物品清单、权利质物清单;(12)质押物冻结止付手续;(13)质押企业(人)董事会(自然人)同意质押承诺书,质押物属于共有财产的,共有人共同出具的同意质押承诺书;(14)抵、质押品代保管凭证;(15)贷款公示书;(16)大额贷款报备表;(17)贷款批复意见书;(18)其他文件资料。 保证担保贷款的基本档案资料包括哪些?答案:(1)书面借款申请书、借款申请书;(2)调查报告;(3)借款人、保证人证、照复印件(借款人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使用证、开户卡);(4)保证担保借款合同;(5)企业借款人、保证人上年度末及申请借款前一期(月)的财会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6)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或项目建议书;(7)发放贷款责任书;(8)保证企业(人)董事会(自然人)同意保证承诺书;(9)贷款公示书;(10)大额贷款报备表;(11)贷款批复意见书;(12)其他文件资料。 贷款档案管理基本规定有哪些?答案:(一)贷款档案管理人员。贷款档案由信贷会计、部门综合人员主要负责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贷款重要原件由出纳员或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二)档案管理人员要严守职业道德、遵守档案管理制度,不得擅自将档案复制、转让、出借,或以其他方式泄漏机密。(三)有关部门(人)借阅信贷档案查询资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进行借阅登记。(四)贷款原始材料管理。分类建档,按户编号,逐页编码,填制目录,按年装订成册。 贷款资料如何进行管理?答案:(1)农户经济档案和小额信用贷款档案要按户建立,按村屯归档;(2)农户联保贷款档案要按联保小组建立,按村屯归档;(3)城镇个体工商业户联保贷款档案,要按联保小组建立,按贷款发生先后时间归档;(4)其它贷款档案管理,要按贷款发生先后时间逐笔按户建档,分贷款种类归档管理。 贷款资料管理的标准是什么?答案:1、贷款档案资料要分别立卷,分类装订,专人专柜保管,随时补充; 2、必备的贷款资料(贷款合同、借据等)要按统一设计的文本表格填写,做到字迹清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 3、贷款档案资料的内容要齐全,对另行管理的贷款重要证件,要通过复印件的形式在档案中全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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