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府〔2008〕35号 签发人:熊宗琪
珙县观斗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乡中心校师生食堂工程立项的请示
县发展和改革局:为改善观斗苗族乡中心校的办学条件,解决全校教职工和学生的生活就餐问题,我乡拟于2008年9月至11月在乡中心校校园内新修建一幢师生食堂。该工程建筑面积120.63平方米,工程概算投资1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扶贫资金。请予批准立项。
附件:《珙县财政局、珙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下达2007年财政扶贫(发展资金)资金项目的通知》(珙财农〔2008〕4号)
二○○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 立项抄送:财政局,民宗局,教育局。珙县观斗苗族乡党政办公室 2008年8月26日 印(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