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食品流通监管机制 努力创建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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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lsc2866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9-10-22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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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食品流通监管机制 努力创建人民群众安全消费环境 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全面负责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使工商部门关于食品监管职能更加具体化,同时也带来了相关问题,如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匮乏、食品监管实践操作尺度把握难、传统经营习惯与食品安全要求之间差距大等。在新的执法职能面前,工商部门必须努力学习新知识、思考新问题、提出新举措,适应和做好该项工作。 一、完善科学监管机制,优化食品许可执法环境 《食品安全法》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而《食品流通许可证》包含了原由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的主要内容。在此……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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