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检察机关调研工作报告(诱惑侦查合法性界定及法律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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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西丁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0-7-19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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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惑侦查合法性界定及法律规制——从警察假扮嫖客谈起 刘某某* 某地公安机关收到群众举报该地某发廊老板有组织卖淫行为,苦于取证困难,遂决定派一名警察假扮成嫖客进入发廊。在按摩过程中假扮为嫖客的警察问按摩小姐是否愿提供性服务,发廊小姐表示可以并叫来发廊老板与之讨价还价,达成协议后,发廊老板要求性交易只能在发廊之外的一出租房内进行,并交付了其随身携带的出租房钥匙。前往出租房的发廊小姐与假扮为嫖客的警察即将进行性交易时,被守候在出租房外多时的警察当场抓获,警方遂以涉嫌组织卖淫罪将发廊老板及小姐带回公安机会讯问。 讯问过程中,发廊老板交待了其组织卖淫的……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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