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浅议离婚过错赔偿制 据报载,上海市首例离婚过错赔偿案件是在静安区法院审结的,因有“第三者”导致离婚的丈夫被判离婚的同时赔偿给前妻2万元。这是适用修改后的婚姻法所确立的离婚过错赔偿制度的结果。 近年来,在婚姻关系中因一方重婚、变相纳妾、有第三者等原因而导致离婚的现象有增多的趋势,如果不让过错方单独或附加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会使无过错方更加孤立无助,这是违背道义和法律精神的。针对这种情况,修改后的《婚姻法》有了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
现在可以微信红包支付了↗ 没找到吗?请点击这里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联系在线客服
Welcome To Www.WenMiGe.Com, 文秘阁是创造资源财富,实现资源价值,增强个人才能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