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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商人员对“住改商”的思考
投稿人:lsc2866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8-15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内容预览:

基层工商人员对“住改商”的思考 4月6日,双滦区滦河镇村民庞春友来到区局反映:想在自家门房开个日用品门店,基层分局却不给办理营业执照。接待人员拿出 3月3日 报刊登载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区政府城市建设管理细则,与其共同解读,使其了解了政府的规定,化解了不满情绪。工作中,多次接待类似的来访者,对我们的解释,有的认可满意,有的则很不理解。   按照《规定》第二十条,“严禁建筑扒门、开窗、住改商、乱接乱搭乱建行为,工商部门不准核发营业执照;从事经营的,相关部门不予行政许可。”我们工商部门对经营场所不是商业性质的个体户、公司一律不予办理营业执照。《规定》对“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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