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长在全市工商系统“监管水平提升年”座谈会上的发言之三 |
集贸市场是展示工商监管水平的重要舞台 |
投稿人:lsc2866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8-16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内容预览: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流通环节的执法主体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由国家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集贸市场是流通领域重要的商品交易场所,1978年国务院在恢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复中就将集市贸易管理交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由此,集贸市场伴随着工商的发展而成长壮大,人民群众也从集贸市场认识了工商、了解了工商。然而,当集贸市场“管办”分离以后,工商部门在向社会主义统一大市场转变中,对集贸市场的管理有所弱化,特别是当前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时,被弱化监管的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又进入了人们视线,特别是“红心鸭蛋、瘦肉精”等一件件触目惊心的食品安全案件提醒了我们,集贸市场食……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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