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官职业思维方式的培养与审判机制现状之冲突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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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流星闪烁 来源: 时间:2005-10-1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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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当代法官司法理念的提升,法官作为司法者在审判过程中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时,现实对其职业性思维方式的培养提出高要求,然而由于我国司法审判机制的缺陷,在一定程度上却限制了我国法官职业思维方式的培养,同时受到限制的法官思维方式又不断冲击着审判机制。法官职业思维方式的涵义及其特点“思维”一般是指人脑依照逻辑推理观察、分析、判断客观事物的过程。法官作为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职业。其所具有的思维方式也应是独特的。对此,前不久国家法官学院院长郑成良教授在一次学术报告会上指出:“在法院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必须以法律思维作为基准思维方式。”并且他对法律思维的诠释是“按照法律逻辑来观察、分析、解决一个社会问题……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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