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求偿权的法律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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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ang0821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6-11-28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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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受害人对保险公司是否享有直接请求权,这是目前《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一个争议非常大的问题。一方面,该法为了更多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而且根据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赔偿金额比以往平均提高了一倍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使无过错的驾驶人员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由此导致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为了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将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限额内的直接赔付责任,已有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险的责任限额内直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受害……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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