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法德互补构筑法治与德治的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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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ggaa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6-11-28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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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荣 以见利忘义为耻——谈法德互补构筑法治与德治的统一 有法无德,易使人之大部心智游离;有德无法,放纵至恶之徒为非作歹,唯德法兼备,正社会之风,助国之昌荣。 古往今来,法与德相容相生,相较相长。当历史的车轮驶入现代文明熠熠生辉、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二十一世纪,绵长的车辙印证了这样一个定论——法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特别是在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彰显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法律制度还有诸多不完备之处,单纯依靠这样的法律来调整十三亿泱泱大国显然力不从心,而借助传颂千年的中华美德正是我们治国兴邦的……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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