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塘乡牲畜口蹄疫控制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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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天子心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7-9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内容简介:
二塘乡牲畜口蹄疫控制应急预案 为了我乡在发生口蹄疫疫情时,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保证人畜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造成的损失,促进我乡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制定本预案。 一、口蹄疫疫情应急反应 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引起的偶蹄动物烈性传染病,被国际动物卫生组织(OIE)和我国列为A类动物疫病。易感的家畜主要有牛、羊、猪、和骆驼等,人可感染本病。 (一)发现口蹄疫疫情后,县兽医站专业人员及村防疫员应立即到现场进行病原学调查和诊断,同时采取病样,按规定程序将病样送上级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二)疫区村要按照《青海省动物疫病报告管理办法》的要求,必须在发现疫情后12个小时内,将疫情以密电形式报乡防治牲畜口蹄疫指挥部,内容包括:发病时间、地点、(牲畜活动区域)、临床症状、疫源、发病畜别、病畜数量、同群畜数量、发病率和死亡率以及采取的措施等。 (三)疫区村委员会应立即召开会议,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采取封锁、扑杀、销毁、消毒、免疫接种、限制畜产品流动等措施。根据扑疫工作需要对封锁区人员、运输工具的出入,必须严格审批、严格消毒。在怀疑是牲畜口蹄疫而又无法立即作出诊断的紧急情况下,也应先采取临时性隔离或封锁措施。 ……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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