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刍议警察名誉权的保护 一、前言 名誉权,是指公民、法人对自己的声誉享有不受侵害的权利,任何用侮辱、诽谤、捏造事实、散布流言蛮语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使受害者遭受精神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创伤以及其他不利后果,都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警察名誉权则专指人民警察这一特殊执法主体对自身的形象、声誉、声望等方面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其代表着警察的尊严和警察的执法形象,是人民警察能否得到社会承认和尊重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广大公安民警忠实地履行自己的神圣职责,特别是一线民警直面凶险,赤胆忠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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