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交个税 十年税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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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张秀娟记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0-9-14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看到《中国税务报》“我与个税”征文启示的那一刻,我不由地想起十年前十二岁的我第一次缴纳200元个人所得税的情景。就是那个经历,使我与税法、税宣结下了不解之缘。从此之后我的小学、中学到大学之路也因对税收法律的关注,一直被同学戏称为“编外税宣员”。
那还是小学五年级的时候,黎城县国税局到我们学校进行了税收宣讲活动,并给我们发放了不少花花绿绿的税收宣传单。说实在的,当时税务人员在讲台上给我们讲了些什么,我根本就听不懂,因此也就没有专心听。以前听过诸如此类的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宣讲课,我一概把它当作开心的“小动作”娱乐课,讲台上的宣讲的宣讲,讲台下的我在用那些税宣资料叠“飞机、大炮”,不经意间,“奖励”两个字映入我的眼帘,出于好奇,我慢慢地将叠皱的税宣资料展开研读开来……。
宣传课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向同学们“炫耀”我的发现:“买东西索要发票能兑大奖”。其实早有七八个同学也发现了这一“商机”。记得铁嘴陈浩宇还编了顺口溜:“买东西要发票,兑了大奖让你瞧,利国利民又利家,有钱咱买娃哈哈”。同学们便一起相约,以后买学习用品一定要索取发票兑大奖。
而真正去做的时候却困难重重,第一次向小卖部索要买铅笔盒的发票就被商店老板骂出了门:“要什么发票?总共还不到十元钱,小小年纪不好好学习专等‘天上掉馅饼’呀?”。我们几个小朋友被撵出门外“儍了眼”,攒着手中的税收宣传资料不知所措。“嗳呀!有举报电话”,发现了新大陆的我惊叫起来:“商店有公用电话咱进去举报他”。同学们来劲了,十几个人一齐嚷着挤进商店要打电话,老板或许是听到了我们在门外的议论,当我们进来后,他没让我们打电话而是极不情愿地给我们开了发票。这次经验让我们找到了“窍门”,从那以后我们再买东西要求开发票遇到老板拒绝时,就亮出税宣资料上举报电话这把“尚方宝剑”,每每都能成功,屡试不爽。
就这样我们几个同学养成了购买东西索要发票的习惯。与爸爸妈妈上街买东西不再要零食只要发票。想不到的是,有一天我再按税宣资料提供的电话号码在电话的语音提示下输入发票代码、号码、金额和学生号时竟然中了二等奖。
我到国税局领奖时,一位阿姨仔细地看了我的中奖发票又看了看我的学生证,微笑着给了我800元钱,开了一张“个人所得税税票”。告诉我:“你中了二等奖,奖金是1000元,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你应缴纳200元个人所得税”。明明是1000元,咋还扣了200元?所得税是怎么回事?旁边站着一位领导模样的叔叔看我疑惑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拍着我的头耐心地给我讲解了为什么中奖要缴个人所得税,又问了我索要发票中奖的经过,赞许地对我说:“你愿不愿当我们国税的税收小小宣传员”?“我能行吗?”叔叔鼓励我:“只要愿意做,保持你现在买东西索要发票的那种执着,就一定能做好”。从此我当上了小小税收宣传员。税收知识也伴着我一天天成长。买东西索要发票成了我生活中的一种习惯,更重要的是引起了我对税收知识和法律的关注。现在,每当我拿出积攒的一张张发票时,十几年索要发票的经历总会一一浮现,社会的进步和全民纳税意识的提高也在这一张张发票中展演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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