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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答问
投稿人:佚名  文章来源:会员投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9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课题组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牢牢把握这一点,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这是衡量有没有真正学懂、是不是真心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重要的标志。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搞清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要意义和实现途径。

  问:为什么说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
  答: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工人阶级的先进政党,它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来源于唯物史观的科学指导。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的结果,是先进生产力不断取代落后生产力的历史进程,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人民群众不仅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创造主体,而且是推动社会变革和历史前进的根本力量。这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阐明了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和正确的行动指南。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反映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和宗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同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只有用唯物史观武装起来,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才能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真正英雄的观点,从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人民群众的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作为制定方针政策的根本依据;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观点,正确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始终坚持领导就是服务的观点,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根本的工作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问:为什么说是否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根本上决定着党的前途和命运?
  答:对于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来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来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始终是最紧要的。只有始终坚持唯物史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党才能不断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我们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和行动准则。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党始终坚持唯物史观,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把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统一起来,把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充分展示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

  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揭示了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归根结底在于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提出了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指明了实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途径。对此,应当怎样认识?
  答:可以从四个方面来深入理解这一问题。
  第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推进理论创新的一致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前进最终是由生产力发展决定的、由先进文化引导的、由人民群众推动的等基本原理,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性运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典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内容及其内在关系,体现了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高度统一。
  第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致性。党的先进性是具体的历史的,必须放到推动当代中国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发展中去考察,放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奋斗中去考察。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必须根据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通过改革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是要把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落实到发展先进生产力、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
  第三,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一致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需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实现坚持党的先进性和广泛代表性相统一的根本途径与根本保证。只有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根据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
  第四,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了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的一致性。党的建设历来是与党所处的时代、环境、地位和任务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实行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给党的建设注入了新活力,又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肩负起推动中国社会进步的历史责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庄严使命,就必须立足于新的社会实践,在坚持以往成功经验和优良传统的基础上,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加强和改善自身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

  问:为什么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需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妥善处理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
  答: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广大人民的共同愿望和根本利益。抓发展、促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我国实际,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开拓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新途径;必须坚持和深化改革,坚决冲破一切妨碍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决改变一切束缚发展的做法和规定,坚决革除一切影响发展的体制弊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必须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开拓进取,努力做到奋发有为、大有作为;必须把工作热情和科学态度结合起来,既发挥主观能动性,又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力戒浮夸急躁、急功近利。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等日趋多样化。这些变化对我们党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提出了新课题。制定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不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必须科学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同时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问:为什么说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需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答: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紧密结合生产力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提高物质文化生活的要求,紧密结合党员干部队伍的重大变化,努力改进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工作方式,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努力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治国的能力、总揽全局的能力。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还必须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立自强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需要进行长时期的艰苦奋斗。这是我们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也是我们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艰苦奋斗体现了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和甘于奉献的牺牲精神,反映了共产党人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尚情操和英雄气概,是知难而进、开拓进取的强大精神动力。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需要全党同志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落实到党和国家制定与实施各项方针政策的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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