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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佚名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6-10-9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第二部分 国内外专题
一、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
10月11日至14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并决定提交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一)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1)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和任务
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主要任务是: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
(2)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全面落实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坚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改革。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改革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1)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积极推行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要适应经济市场化不断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需要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应区别不同情况实行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的机制,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更多地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其他行业和领域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以明晰产权为重点深化集体企业改革,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
(2)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我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除体制性障碍。放宽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非公有制企业在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做强做大。非公有制企业要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
(3)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这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推动产权有序流转,保障所有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1)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
坚持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授权监管的国有资本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的监管制度。
(2)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股东会决定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行使用人权,并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企业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作厨,并适应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职权,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并同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机制相结合。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加强和改进对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推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创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
(3)加快推进和完善垄断行业改革
对垄断行业要放宽市场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有条件的企业要积极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继续推进和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的改革重组。加快推进铁道、邮政和城市公用事业等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对自然垄断业务要进行有效监管。
4,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经济体制
(1)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农户在承包期内可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
(2)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市场和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工商企业投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营销,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保护种粮农民的利益。加大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增加各级财政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完善扶贫开发机制。国家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事业支出主要用于农村。探索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
(3)深化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贫担和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完善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各项政策,取消农业特产税,加快推进县乡机构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在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降低农业税率,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4)改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环境
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双向流动就业,是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的培训机制,推进乡镇企业改革和调整,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积极拓展农村就业空间,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为农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强引导和管理,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市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农业人口,可按当地规定在就业地或居住地登记户籍,并依法享有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承担应尽的义务。
5.完善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1)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
强化市场的统一性,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市场对内对外开放,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促进商品和各种要素在全国范围自由流动和充分竞争。废止妨碍公平竞争、设置行政壁垒、排斥外地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分割市场的规定,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积极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维护和健全市场秩序。
(2)大力发展资本和其他要素市场
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扩大直接融资。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积极拓展债券市场,完善和规范发行程序,扩大公司债券发行规模。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拓宽合规资金入市渠道。建立统一互联的证券市场,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积极发展财产、人身保险和再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期贷市场。
(3)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开放信用服务市场。
6.继续改善宏观调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1)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
进一步健全国家计划和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体系。
国家计划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财政政策要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结构和调节收入方面发挥重要功能,完善财政政策的有效实施方式。货币政策要在保持币值稳定和总量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健全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重视人口老龄化趋势等因素对社会供求的影响。完善统计体制,健全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加强各宏观经济调控部门的功能互补和信息共享,提高宏观调控水平。
(2)转变政府经济管理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提出发展的重大战略\基本任务和产业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实现经济增长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加强对区域发展的协调和指导,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综合优势,支持中西部地区加快改革发展,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鼓励东部有条件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
完善政府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增强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3)深化投资体制改革
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实行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国家只审批关系经济安全、影响环境资源、涉及整体布局的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及限制类项目,其他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投资主体自行决策,依法办理用地、资源、环保、安全等许可手续。对必须审批的项目,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权限,扩大大型企业集团投资决策权,完善咨询论证制度,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健全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国家主要通过规划和政策指导、信息发布以及规范市场准入,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抑制无序竞争和盲目重复建设。
7.完善财税体制,深化金融改革
(1)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
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稳步推进税收改革。改革出口退税制度。统一各类企业税收制度。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在统一税政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统一。
(2)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的财政支持。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凡能纳入预算的都要纳入预算管理。改革预算编制制度,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加强审计监督。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和对或有负债的有效监控。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本级政府预算的审查和监督。
(3)深化金融企业改革
商业银行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选择有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充实资本金,创造条件上市。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完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中小金融机构的重组改造。在加强监管和保持资本金充足的前提下,稳步发展各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国家给予适当政策支持。通过试点取得经验,逐步把农村信用社改造成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
(4)健全金融调控机制
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中央银行通过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市场利率。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在有效防范风险前提下,有选择、分步骤放宽对跨境资本交易活动的限制,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建立和完善统一、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系统。改进中央银行的金融调控,建立健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维护金融运行和金融市场的整体稳定,防范系统性风险。
(5)完善金融监管体制
依法维护金融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健全金融风险监控、预警和处置机制,依法严格实行市场退出制度。强化金融监管手段,防范和打击金融犯罪。增强监管信息透明度并接受社会监督。处理好监管和支持金融创新的关系,鼓励金融企业探索金融经营的有效方式。建立健全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之间以及同中央银行、财政部门的协调机制,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8.深化涉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1)完善对外开放的制度保障
按照市场经济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形成稳定、透明的涉外经济管理体制,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确保各类企业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依法管理涉外经济活动,强化服务和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的自由、便利程度。建立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和国际收支预警机制,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2)更好地发挥外资的作用
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扩大利用外资规模,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结合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更多地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注重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继续发展加工贸易,着力吸引跨国公司把更高技术水平、更大增值含量的加工制造环节和研发机构转移到我国,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拓宽投资领域,吸引外资加快向有条件的地区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扩展,力争再形成若干外资密集、内外结合、带动力强的经济增长带。
(3)增强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的能力
鼓励国内企业充分利用扩大开放的有利时机,增强开拓市场、技术创新和培育自主品牌的能力。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发展服务贸易,全面提高出口竞争力。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完善对外投资服务体系,赋予企业更大的境外经营管理自主权,健全对境外投资企业的监管机制,促进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经济合作。
9.推进就业和分配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深化劳动就业体制改革
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改善创业和就业环境。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改革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与扩大就业紧密结合。从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要求出发,在产业类型上,注重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在企业规模上,注重扶持中小企业;在经济类型上,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就业方式上,注重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帮助特殊困难群体就业。规范企业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整顿和规范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重视解决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分扩大问题。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健全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完善和规范国家公务员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3)加快建设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逐步做实个人帐。户。将城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健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在完善市级统筹基础上,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的基础部分全国统筹。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实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卫生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同步改革,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健全社会医疗救助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继续推行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和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扩大征缴覆盖面,规范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补充保险,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医疗保险。农村养老保障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10.深化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国家创新能力和国民整体素质
(1)营造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体制环境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培养、吸引和用好各类人才。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里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多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地开展人才培训,重点培养一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加强西部和民族地区人才开发,建立促进优秀人才到西部、基层和艰苦地方工作的机制。尊重知识,鼓励创新,实行公平竞争,完善激励制度,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进一步促进人才流动。积极引进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为各类企业创新活动提供平等竞争条件。必须由国家支持的从事基础研究、战略高技术、重要公益研究领域创新活动的研究机构,要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面向市场的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机构,要坚持向企业化转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和科技创新紧密结合。建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创新机制,实现国防科技和民用科技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协调发展。
(3)深化教育体制改革
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国民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推进教育创新,优化教育结构,改革培养模式,提高教育质量,形成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教育体制。巩固和完善以县级政府管理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全员聘用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和规范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教育投入体制,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完善国家和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制度。
(4)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按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深化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国家投入,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单位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体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深化体育改革,构建群众体育服务体系,健全竞技体育体制,促进体育产业健康发展,增强全民体质。
(5)深化公共卫生体制改革
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卫生医疗体系。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充分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疾病信息网络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加快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改善乡村卫生医疗条件,积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对贫困农民的医疗救助。发挥中西医结合的优势。搞好环境卫生建设,树立全民卫生意识。健全卫生监管体系,保证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
1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经济法律制度,
(1)继续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加快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调整各级政府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发展电子政务,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深化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精简机构和人员。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发挥城乡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2)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经济社会事务的管理责权
按照中央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对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责权。属于全国性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事务,由中央管理,以保证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和市场统一。属于面向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事务,由地方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行政活力。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管理的事务,要区别不同情况,明确各自的管理范围,分清主次责任。根据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的划分,逐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在财税、金融、投资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分工和职责。
(3)全面推进经济法制建设
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着眼于确立制度、规范权责、保障权益,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法律制度,使各类市场主体真正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完善产权法律制度,规范和理顺产权关系,保护各类产权权益。完善市场交易法律制度,保障合同自由和交易安全,维护公平竞争。完善预算、税收、金融和投资等法律法规,规范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完善社会领域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4)加强执法和监督。加强对法律法规的解释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执法、司法审判和检察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司法公正。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12.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奋斗
(1)党的领导是顺利推进改革的根本保证
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作出的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决策,是对全党新的重大考验。全党同志要充分认识肩负的历史责任,不断学习新知识、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继续探索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方式。要自觉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谋全局、把方向、管大事,进一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培养和造就大批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各类人才,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要着眼于我国基本国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和工作有序进行。要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努力实现宏观经济改革和微观经济改革相协调,经济领域改革和社会领域改革相协调,城市改革和农村改革相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相协调。
(2)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保证,必须贯穿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要进一步抓好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的侵蚀,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协调发展的伟大事业。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着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不断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改革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权威人士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新华网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任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李毅中21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涵盖“改革”范畴,以“改革、体制”为主题,在认识上有深化、有创新和发展。他说,《决定》有三方面理论创新:提出了“五个统筹”,首次强调了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出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在所有制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认识上.实现了又一次重大突破;提出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首次为民营资产提供了保护,为资产的规范流动扫除了障碍。他认为,《决定》还对以下14个社会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或指导原则:
——国有经济布局:国有经济更多布局在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经济命脉的领域和行业,其他领域和行业的国有企业通过重组改制、结构调整,在市场中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出资人和企业关系:国资委要督促企业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在维护所有者权益时,也要维护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拥有的权力。
——党管干部和市场选聘人才相结合原则:确定了企业党组、党委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但要改进发挥作用的方式,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这一原则操作性措施还需探索。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保障粮食安全,严格保护耕地,以保障农民生计和维护农村稳定。同时提出与国际接轨,开展农产品深加工。
——市场与宏观调控:提出建立“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信用体系,发展信用经济。
——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了企业的投资决策地位,减少了投资项目的审批。
 全会指出,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五个有利于”: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中国与东盟关系
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包括柬埔寨、文莱、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十国)是中国的友好近邻和重要的合作伙伴。自1995年起,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以年均15%的幅度增长。2003年全年双边贸易额预计将超过700亿美元。目前,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是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现在,中国与东盟间的高官磋商、商务理事会、联合合作委员会、经贸联委会以及科技联委会共同构建了中国二东盟五大平行对话合作机制。
(一)中国和东盟关系大事记
1991年7月,钱其琛外长出席了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这是我国首次同东盟组织进行正式接触。
1994年7月,中国作为东盟磋商伙伴参加了在曼谷举行的首届东盟地区论坛会议,中国副总理兼外长钱其琛出席了会议;
1995年4月,中国与东盟高级官员(副外长级)首次磋商会在杭州举行;
1996年7月,在第29届东盟常设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东盟常委会一致同意将中国由过去的东盟磋商伙伴国升格为东盟全面对话伙伴国。
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东盟一中日韩首脑非正式会议,并参加了首次东盟一中国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双方发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盟国家首脑会晤联合声明》,确定了中国一东盟面向21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的方向和指导原则。
2001年11月,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东盟与中.国领导人(10+1)会议上,双方领导人达成共识,一致同意在10年内建立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并授权经济部长和高官尽早启动自由贸易协定谈判。
2002年11月4日,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柬埔寨首都金边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一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进程正式启动。同日,中国与东盟各国外长及外长代表在金边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
2003年4月29日,中国一东盟领导人关于非典型肺炎特别会议在曼谷举行,温家宝总理出席会议。 (三)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大会议2003年10月8日,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温家宝与东盟十国领导人就巩固双方合作成果、提升中国一东盟关系等问题进行了友好、深入的讨论。并发表了以“全面深入合作、促进和平繁荣”为主题的讲话。中国与东盟国家领导人签署了《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与东盟十国外长签署文件,宣布中国正式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从而使中国成为东南亚地区以外第一个加入该条约的大国。
温家宝说,过去六年间,中国与东盟形成了政治上相互尊重、经济上相互促进、安全上相互信任的良好态势。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表明双方政治互信加深,合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中国与东盟宣布建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是对双方关系成果的总结,将为中国与东盟关系在新世纪全面、深入、稳定、持久的发展提供重要指导。宣言标志着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是双方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温家宝表示,在新形势下,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应更加全面、深入和务实,为人民带来更多的实惠;应更加注意开阔地区和全球视野,带动亚洲更好地应对新的挑战。为此,中国政府将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加强和深化与东盟的互利合作:
(1)加强政治对话,增进相互信任。双方应进一步加强高层往来,更加有效、充分地发挥各层次对话与磋商机制的作用,以中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 约》为新起点,进一步巩固双方关系的政治和法律基础。
(2)深化经贸关系,促进共同发展。进一步提高双方贸易水平,在2005年以前实现年贸易额突破一千亿美元的目标。中方愿与东盟通力合作,加快谈判,如期建成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并进一步深化金融、服务、投资、农业、信息产业等领域的合作。为促进双方商界合作,中方建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一东盟博览会。
(3)巩固安全合作,维护地区稳定。中方愿意与东盟一道,积极落实《非传统安全领域合作联合宣言》,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提出的各项措施。
(4)开展科技交流,实现优势互补。积极开展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遥感技术运用、地震学、海洋科学和热带生物资源研究等领域的合作。
(5)拓展全面合作,造福双方人民。中方支持“东盟一体化倡议”,将加大对湄公河流域开发的投入,于明年初正式开工承建昆明一曼谷公路的老挝路段,并将出资帮助柬埔寨对其境内泛亚铁路缺失路段进行可行性研究。中方重视参与东盟东部增长区的开发合作,并将继续扩大与东盟的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双方需要不断开拓合作新领域,深化公共卫生领域合作,加强文教领域的合作。中国将成立中国一东盟协会,倡议建立中国与东盟青年部长会议机制,支持双方商会开展各项活动,积极研究召开中国与东盟商业和投资峰会。
(6)加强协调配合,创造稳定环境。中方将以10+3为主渠道,与东盟携手推进东亚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
(四)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
2003年10月7日,第七次东盟与中日韩(10+3)领导人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东盟十国的领导人、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和韩国总统卢武铉出席了会议。与会领导人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讨论了10+3的发展方向及扩大各领域的合作等问题。
在会上,温家宝总理发表了以“共同谱写东亚合作新篇章”为主题的讲话。温总理提出,10+3合作应遵循平等协商、互利共赢、循序渐进、开放包容的原则。
为完善充实10+3合作,推动东亚合作迈向更高水平,温家宝提出四项建议:
(1)研究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
(2)推进东亚财政、金融合作,在“清迈倡议”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双边货币互换网络多边化,逐步落实10+3各方就建立亚洲债券市场达成的初步共识,探讨设立区域投资合作实体;
(3)加强政治和安全对话,开展非传统安全合作,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和平发展环境;
(4)拓展社会特别是文化、科技合作,建立10+3公共卫生、青年交流、文教和高科技等新的合作机制。
(五)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
2003年10月7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以及韩国总统卢武铉在巴厘岛举行了中日韩领导人第五次会晤。三国领导人就中日韩三国合作、三国与东盟合作以及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在会后签署《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
三国领导人在宣言中同意,在诸多领域加强广泛的、面向未来的合作,包括在经贸、投资、财金、交通、旅游、政治、安全、文化、信息通信技术、科技、环保等领域的合作。
 三国领导人还特别强调,有必要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不断拓展、日益深化的方式,在贸易与投资以及信息通信产业领域拓展并深化三方合作。
温家宝就今后中国与日本和韩国的三国合作提出了四点建议:
(1)尽早成立“三方委员会”,根据(联合宣言》对三国合作进行协调和规划。
(2)继续深入研究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问题。中方支持三国研究机构下一步着手研究三国自由贸易区可能产生的产业影响。
(3)深化三国部门间的合作。中方希望尽快建立流通特别是物流合作机制,继续探讨建立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合作机制,逐步扩大促进三国贸易便利化的措施,支持三国媒体加强合作。
(4)明年在中国举办一次中国“振兴东北”与东北亚合作研讨会。中国开始实施的“振兴东北”战略将为三国合作提供新的机遇。欢迎日韩两国政府部门和地方省市各界人士积极参与。
三、抗击非典(SARS)斗争的教训和启示
(一)中国在抗SARS中的三点经验教训
2003年5月20日,中国代表团团长吴仪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五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谈及中国在抗SARS中的三点经验教训:
1.要充分发挥MO在全球卫生事务中的作用,加强国际合作,同时也要促进和加强双边合作。
2.要建立和完善全球应急机制,提高应对重大疾病灾害的能力。
3.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必须同步协调,互相促进。
(二)抗击非典斗争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
2003年9月3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4周年招待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抗击非典斗争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进程中,必须坚持统筹兼顾,保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该成为我们长期坚持的重大指导方针。
四、胡锦涛出访泰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并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10月17日,应泰国国王普密蓬·阿杜德、澳大利亚总督迈克尔·杰弗里、新西兰总督西尔维娅·卡特赖特的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乘专机离开北京,开始对上述三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将出席于10月20日至21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的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一)胡锦涛访问泰国
10月17日至18日,胡锦涛访问了泰国。18日,胡锦涛在曼谷会见泰国总理他信。胡锦涛说,泰国是我就任国家主席后访问的第一个东盟国家。这次我来泰国访问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向泰国政府和人民表明,中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十分重视发展同泰国的关系,愿同泰方一道,把中泰关系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为此,我们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要继续保持高层交往,两国领导人可以经常互访,也可以充分利用多边场合,就重大问题保持密切磋商,进一步巩固两国关系的政治基础;
第二,要扩大经贸合作,充分利用刚刚建立的副总理级经贸合作机制,从宏观上更好地规划发展两国经贸合作,继续推动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不断充实两国关系的物质基础;
第三,要积极推进文化、教育、安全等领域的合作,推动中泰关系全面发展;
第四,要推动多种形式的民间交流,扩大两国议会、政党和民间交流,进一步加强人员往来,特别是要大力加强两国青年之间的交往,积极发扬“中泰一家亲”的传统,不断增强两国友好的社会基础;
第五,要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中方支持泰国倡导建立的“亚洲合作对话”以及中国、泰国、老挝、缅甸和印度五国禁毒合作机制。两国还应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合作机制中的良好协作。
会谈后两国领导人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泰王国政府关于成立贸易、投资和经济合作联合委员会的协定》等五个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二)胡锦涛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1.胡锦涛提出的加强亚太经合组织成员间合作的三点主张
10月20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讲话,提出了三点主张来加强成员间的合作:
第一,要加强相互信任,保持亚太地区稳定。
第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三,要推动相互开放市场,健全多边贸易体制。
关于亚太经合组织的未来,胡锦涛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第一,应坚持以尊重差异、平等互利、自主自愿和协商一致为主要特点的合作方式;
第二,应主动适应形势变化,不断改革创新;
第三,应进一步面向工商界、面向公众开展多方面的合作。
2.胡锦涛就中日关系提出的建议
10月20月上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下榻的饭店会见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双方就中日关系等问题交换了意见。胡锦涛认为,中日作为亚洲和世界的两个重要国家,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负有重大责任。中日应牢牢把握两国关系发展的正确方向,更好地推动21世纪中日关系的发展,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作出贡献,造福两国人民。胡锦涛说,推进新世纪中日关系发展,需要牢记中日友好的历史和经验教训。要恪守两国三个重要文件确定的原则,从战略高度看待中日关系的重要性,不断扩大双方的共同利益。两国领导人要坚持以史为鉴、面向未来、着眼长远、筹谋大局,共同推动中日睦邻友好关系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特别是要慎重处理历史问题,千万不要再做伤害战争受害国人民的事情。
(三)胡锦涛访问澳大利亚
10月X日至24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对澳大利亚进行国事访问。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4日上午在澳大利亚联邦议会发表重要演讲。胡锦涛指出,中澳两国完全能够建立高度互信、长期友好、互利双赢的全面合作关系,造福两国人民。在题为(携手共创中澳全面合作关系的美好未来)的演讲中,胡锦涛说,要保持国家关系的顺利发展,实现持久和平和共同繁荣,各国应遵循以下原则:第一,政治上相互尊重、求同存异、扩大共识。第二,经济上互利互补、深化合作、共同发展。第三,文化上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借鉴。第四,安全上加深互信、增强合作、维护和平。
(四)胡锦涛访问新西兰
10月25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惠灵顿的总督府会见了新西兰总督西尔维亚·卡特赖特。胡锦涛说,回顾中新关系31年的发展历程,相互尊重、平等互利、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是两国关系顺利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今后指导两国关系发展的原则。胡锦涛说,这次访问新西兰的目的是增进友谊、扩大共识、深化合作、共同发展。
五、东盟第九次首脑会议
2003年10月7日,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第九次首脑会议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与会的东盟十国领导人签署了一份旨在2020年成立类似于欧盟的“东盟共同体”的宣言,标志着东盟政治、经济、安全、社会与文化全面合作进入历史新阶段,并朝地区一体化迈进了一大步。
这份被称为“巴厘第二协约宣言”的文件主要包括《东盟安全共同体》、《东盟经济共同体》和《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三个部分。
关于建立“东盟安全共同体”,文件强调了几项基本原则:只能通过和平手段解决东盟国家之间的分歧,不许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尊重国家主权,各国有权采取独立的外交政策和国防措施,这一共同体绝不是军事同盟;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法以及东盟所确定的互不干涉内政、以协调一致为基础的决策等。
关于“东盟经济共同体”,文件强调到2020年把东盟地区建成为以商品、服务与投资自由流动和资本更为自由流通为特点的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实现《东盟2020年设想》所确定的实现经济一体化的最终目标,并使东盟成为全球供应链最有活力和强劲的组成部分。
关于建立“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文件强调了社会发展方面的合作,以提高劣势社团群体和农村人口,特别是妇女、儿童和地方社区生活水准。随着共同体的逐步形成,东盟国家将加强在包括传染性疾病,比如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和非典型肺炎等公共卫生领域合作。此外,东盟国家还将加强在人口增长、失业、环境保护和跨国界污染以及灾难管理等方面的合作。
1967年在巴厘岛举行的东盟第一届首脑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也就是“巴厘第一协约”,确定了东盟的宗旨和原则,成为东盟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这次东盟首脑会议所通过的《东盟安全共同体》、《东盟经济共同体》和《东盟社会与文化共同体》一系列文件所构成的“巴厘第二协约”,则将成为东盟地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新的里程碑,标志着诞生36年后的东盟已经和正在继续向地区政治与经济一体化迈出更坚实的步伐。
 六、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一)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历史溯源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Asia—Pacific Economic Coperation——APEC)是一个区域性经济论坛和磋商机构。在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北美自由贸易区已显雏形和亚洲地区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明显上升等背景下,澳大利亚前总理霍克于1989年提出召开亚太地区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相互间经济合作的倡议。这一倡议得到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东盟的积极响应。
1989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一届部长级会议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标志着亚太经合组织的成立。
1991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届部长级会议在韩国汉城通过了(汉城宣言),正式确立该组织的宗旨与目标是:相互依存,共同利益,坚持开放的多边贸易体制和减少区域贸易壁垒。
1991年11月,中国以主权国家身份,中国台北和香港(1997年7月1日起改为“中国香港”)以地区经济名义正式加入亚太经合组织。
1993年6月,改名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APEC。
1993年11月,墨西哥、巴布亚新几内亚加入。
1994年智利加入。
1998年11月,秘鲁、俄罗斯、越南加入。
到目前为止,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成员。亚太经合组织的组织机构分为领导人非正式会议、部长级会议、高官会、委员会和专题工作组、秘书处等多个层次。涉及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宏观经济政策对话等广泛的合作领域。其中最重要的是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议形成的领导人宣言是指导亚太经合组织各项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
(二)2003年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20日下午至21日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为期两天的会议讨论了多边贸易体制发展、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和经济技术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深化反恐合作等问题。此次会议的主题是“在充满多样性的世界,为未来建立伙伴关系”。
10月21日;亚太经合组织第十一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在曼谷结束时发表《领导人宣言》,决定加强伙伴关系,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与便利化,保障民众和社会免受安全威胁,并能从自由开放贸易中充分受益。
宣言从促进贸易投资、加强安全以及帮助民众和社会从全球化中受益三个方面阐述了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在本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达成的共识。
与会领导人表示坚定支持在坎昆会议的有益工作基础上继续推进多哈发展议程,推动多哈发展议程取得丰硕和平衡成果,保障发展中成员利益。他们呼吁各方显示灵活性和政治意愿,继续推动多哈回合贸易谈判进程。
宣言指出,跨国恐怖主义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对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实现自由贸易和经济繁荣带来了直接和深远的挑战。各成员决定采取措施,根据国际法,完全、迅速解散那些威胁亚太经合组织成员的跨国恐怖组织,消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所带来的严重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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