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与《担保法解释》关于抵押权并存受偿顺序的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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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傅宇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7-9-25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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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与《担保法解释》关于抵押权并存受偿顺序的冲突 【摘要】2000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为了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法律以指导审判实践,紧随《担保法》的颁布,通过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一司法解释很多地方都超越了司法解释的权限和范围,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地方对《担保法》进行了修改,违背了《担保法》的规定,造成与《担保法》相冲突的后果,从而给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适用带来了混乱。其中一个典型例子就是关于数个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并存的受偿顺序的问题。【关键词】担保法、司法解释、抵押权一、数个未登记的动产抵押权……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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