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如何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及处罚告知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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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lsc2866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9-10-27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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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如何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及处罚告知文书? 当前,我们工商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有些办案人员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及处罚告知文书时,遇当事人不在的,就将文书送达给了当事人的同住成年家属。对此,多数当事人没有异议。可日前,某工商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就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因某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工商局拟对其进行处罚,在向当事人送达听证及处罚告知时,当事人不在,由当事人的妻子签收了该文书。过了三日以后,当事人从外地回来到该局要求举行听证。对此,该局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可以不举行听证,理由是期限已过;一种认为应当举行听证。这就要看前述送达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如果符合就可以不举行听证,……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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