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城镇化与我国的“三农”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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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未知 来源: 时间:2005-11-20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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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说,城镇化与城市化的提法,本身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十六大报告之所以采用“城镇化”的提法,而不是采用“城市化”提法,主要是考虑内涵更加符合我国的实际。我国农村需要向外转移的人口达数亿之多,仅仅依靠大中小城市是有很大的难度的, 这就必须采取“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即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吸纳农村人口。在长达几十年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下,我国大中小城市的发展,一直是独立于农村之外,与农村问题的解决无关;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提出发展小城镇战略时,总是同解决农村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形成了十六大报告所提出的:“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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