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公职人员出国审查工作制度 |
|
投稿人: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5-6-16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内容预览:
为适应对外开放和对外交往迅速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对出国(境)人员审查审批和管理工作,规范公职人员出国(境)审批管理程序,保证出国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根据中办发〔1993〕23号、中办发〔1999〕23号及其它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公职人员出国审查工作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出国人员的审查审批一律由组织部门办理。 二、严格掌握出国人员的政治及业务条件 (—) 政治条件 出国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历史清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思想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犯有组织、策划、煽动错误的人员和参与现行反革命活动、刑事犯罪活动……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
上一篇文章: 独生子女医药费报销办法 下一篇文章: 2005年度县工作目标责任书 |
【点击联系在线客服】【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