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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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05-6-16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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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 1 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工作 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对违法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纪律。对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有关责任人,必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继续完善和加强对“510”廉政帐户的管理,及时汇总缴存情况。 监察室 2 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工作 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和单位报销应由个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对违反规定报销的,一律责令其退还,并视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监察室 3 落实不……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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