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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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kkss123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7-4-27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内容简介:
为了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确保我市教育系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实现,现根据上级有关计生政策和**市计划生育局兼职单位职责的规定,结合本系统的实际,制订出本规定。 一、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工作关系到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关系到我市跨世纪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教育系统的各级领导必须服从局和讲政治的高度认识人口与计生工作的重要性,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真抓好计生工作。要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成立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并安排一名副职具体抓计生工作,要有计生专干负责本单位的计生常规工作,保证做到机构、人员、职责、制度、措施、经费的落实。 ……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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