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推行党内案件审理助辩制的实践与思考 |
|
投稿人:gqsj 来源:会员投稿 时间:2007-8-30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内容预览: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党内民主的实质是党员民主权利的落实。高度重视、切实维护和不断发展党员民主权利包括违纪党员的民主权益,是我党的优良传统。2003年起,___市纪委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条规的有关规定,在试点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党纪案件审理助辩制,有效地落实了违纪党员可以请他人为其辩护的权利,保障了违纪党员的民主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2005年以来,全市实施助辩案件187件,占案件总数的11%,采纳助辩意见106条,占提出意见的28%,经助辩的案件截至目前无一申诉。中央纪委审理室调研后认为,这一制度的破题,对于从操作层面落实《党章》明确的“其他党员可…… 你还没注册?或者没有登录?这篇文章要求至少是本站的注册会员才能阅读!
如果你还没注册,请赶紧点此注册吧!
如果你已经注册但还没登录,请赶紧点此登录吧!
|
上一篇文章: 新时期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思考 下一篇文章: 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
【点击联系在线客服】【发表评论】【打印本文】【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