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开发区工商局创新企业集中办公登记监管方式着力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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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人:李来忠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1-4-14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
青岛开发区工商局在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促进服务业发展政策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辖区服务业发展现状,按照既有利于创业发展、又有利于监管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企业集中办公区登记和监管工作意见,坚持市场准入与规范经营相结合,注重质量与提高效率相结合,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注册和监管工作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一是对于需要前置审批的服务业企业,如符合条件,经实质性审查后,允许其将总部办公场所设置在集中办公区内。二是对于因拆迁暂时失去办公场所的企业,允许其办公场所变更到所在街道的集中办公区内,由街道办事处托管。三是对于到社会实习的大学生,不需要经营场所利用技能从事服务经营活动的,允许其所在学校申请办理集中办公区,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注册在学校内。四是对利用网络从事服务业、雇工人数不超过3人、不从事危化品经营的,经相关利害人同意后,允许其将住宅作为住所进行登记。
青岛开发区工商局:李来忠 孙业合 201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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