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预览:质监局重大工作汇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管理,端正作风,规范行为,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省质监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自觉服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系统重大工作及时请示汇报。 第三条 对国家总局、省、州局安排布置的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后,报政府分管或主要领导批准实施。 第四条 对按省委X发〔2003〕15 号文件实行挂牌保护的非公企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必须报请县级监察部门并经局长同意方可进行。 第五条 涉及国计民生、区域内影响巨大、涉案金额超过法定限度,按法律规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按规定报送和移交司法机关。 第六条 本局内机构调整、重大人事……
现在可以微信红包支付了↗ 没找到吗?请点击这里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管理登录 | 联系在线客服
Welcome To Www.WenMiGe.Com, 文秘阁是创造资源财富,实现资源价值,增强个人才能的好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