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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拆迁补偿要求的答复
投稿人:肖光荣 来源:本站原创 时间:2012-11-30  付费充值 以稿换稿  现金奖励等级:

内容预览:

关于对张××来函的答复 张××同志:你呈送我公司《关于拆迁补偿的要求》已收悉,我公司认为,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一、你租用的原××市水泥厂新食堂及其空地,已于2007年1月10日由原××市水泥实业总公司破产清算组移交给了××市××区××办事处××社区管理和使用,其产权属××市国资委。  二、 2011年1月7日×× 市国资委已对原××市水泥实业总公司××生活区整体改造项目进行整体公开竟价,我公司已依法竟得该项目的开发权,并接管了属于××市国资委在××生活区的所有资产,××市公证处并在现场进行了公证。三、你于2000年租用原水泥厂新食堂,至2006年12月31日前,不知你向何方交纳过房租费,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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