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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志基础知识讲座
投稿人:zichen88…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5 6:35:40  

续志的时代特色就是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社会全面进步等。

地方志要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我国幅员广阔,地区性差异很大。编写地方志时,应注意挖掘本地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与外地的不同之处,予以详细记述,同时又要很好地突出一个地方的整体特色,地方上特有、特多、特好的事物必须浓墨重彩予以记述。如:阜新续志,就要突出“经济转型”,进而突出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沉陷治理”等。

反映地方特点一般采用以下几种方法:一是单独立志法。即对一地具有非常特殊地位的事物立专志记载。二是升格法。即对一地有特殊地位的事物,由目升格为节,或由节升格为章加以记载。三是排列优先法。即对有一定优势的事物在排列顺序时,优先排列。如农业志排序应为先种植业再养殖业,有的地区养殖业地位特别突出,种植业所占比重较小,设置篇目时可先排养殖业,再排种植业。四是浓笔重墨法。即对有一定特点的事物,记载时可适当加大篇幅。采取上述方法反映地方特点时,要注意不可滥用,要避免造成篇目结构混乱和内容归属失当。

反映专业特点为编纂新方志“三突出”原则之一。专业特点也叫行业特点,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指一地独有的行业或与外地相比占有优势的行业,如阜新的煤电工业、杂粮加工业、玛瑙加工业等。反映这类行业特点可考虑采取列专志法、升格法、优先排列法等。二是指一地内部各行业之间相比较各自具有的特点。反映这类行业特点一要采用浓笔重墨法,二要采取“详独略同”法,即对有特点的东西详记,对有共性的东西简记、少记或不记。

第二个问题,地方志的篇目结构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地方志的篇目设置,应合乎科学分类和社会分工实际,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做到门类合理,归属得当,层次分明,排列有序,形式上不强求一律。”

篇目结构是地方志的框架,好比建造高楼大厦的蓝图是工人施工的依据。一个好的篇目结构,是一部志书成功的首要条件。否则,资料再系统,文字再流畅,志书也因其貌不扬,归于失败。主编和编辑要成就一部志书,首先要在篇目结构上下功夫。

一、篇目的基本要求

篇目的基本要求是:门类齐全,分类科学,归属得当,排列有序,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时代鲜明,特色突出。所谓门类齐全,就是自然、居民、社会各个方面不缺项目,或称横不缺项。分类科学,就是对门类的划分要有科学性,属于自然地理门类的要按自然学科的要求划分,属于人和社会门类的要按社会分工来划。这个社会分工主要指现在的社会分工,同时也要考虑历史上曾存在的社会分工。归属得当,主要是指各个部类的内容不要交叉。我们过去甚至现在还有一些部门是小而全,如企业有公安、有诊所、有学校等,但志书编写特别是地方综合性志书,不能这样编。公安归公安系统、诊所归卫生系统、学校归教育。要搞大而全,不能搞小而全。所谓排列有序,就是志书的搭配排序要符合事物的内部联系,按逻辑程序排列。一般要求先自然、后居民,再社会。在社会中先经济、后政治,再文化,不能逻辑倒置。结构严谨,就是章节体就都是章节体,纲目体都是纲目体,不要混排。章节体不要有编没章,有章没节,以节或目为单位书写,不能以章为单位书写。附录或者列在最后,或者随文附录,二者只取其一,不要随文也附,最后也附,这样就显得乱了。层次清晰,就是层次要明确,不要令人分不清。同时要简,一卷本志书编、章、节、目就行了,不要再下分子目、细目,形成五六个层次,叠梁架屋。有些事物不太复杂的,也可以设编、章、节三个层次。时代特色鲜明,就是说志书是时代的产物,包括观点、门类、史料、文字,都有鲜明的时代性。要用时代的眼光,认识自然,认识人,认识社会,反映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反映社会进步的程度,反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各方面的成就。第一轮志书我们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普遍修的通志,但重点反映的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二轮志书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要全面反映改革开放20年在各方面的巨大成就,包括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及人民生活,特别是经济上日新月异的变化,使读者看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果。所谓地方特色突出,主要是志书的区域个性,就是这个地方和其它地方的不同点。地方特色是一部志书区别于其它志书的主要标志,是克服志书千人一面的主要手段,也是增强志书可读性重要措施,需要下功夫搞好。地方特色在第一轮志书中表现在自然、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人物等各个方面,在第二轮志书中多数应该表现在经济和人物方面。各地要通过横向比较的方法,发现自己的特色。凡在全国或全省有影响的,可以升格设编,在地方有影响的可以设章设节,无论编、章、节、目,都应该详细予以记述,使其成为志书的闪光点。

二、制订篇目的方法

(一)社会分工和科学分类相结合

自然方面如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物、动物等按学科分类划分。社会方面如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等按社会分工分类。有些社会分工名实不很相符的,可适当予以变通。

(二)专家与修志人员相结合

专家对地方志体例熟悉,但对社会其它方面了解较少,很容易形成志书专业性不强的弊端,要吸收各方面的专家进来,听取他们的意见,增强方志的科学性。

(三)领导和群众相结合

制订篇目,主编的作用是主要的,主编、副主编都要亲自动手。要以主编为主,群策群力,反复制订,反复修改完善。

 第三个问题,地方志资料的征集与整理

资料性是志书最基本的属性。人们之所以用“经世致用”来表述志书的作用,其最根本原因就是志书汇集了大量的资料。这些资料是经过千辛万苦征集来的,是经过反复考证鉴别的,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既能全面、系统、准确地反映当地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又能客观地表现事物兴衰起伏的发展过程和有机联系,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性。所以,志书的编纂过程就是一个调查、研究的过程,资料工作贯穿始终。人们就是通过对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别、使用,还历史以本来面目,使后人准确地了解前人所走过的路,从而寻找到有价值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因此,,必须下苦功夫,花大气力,做好续志的资料征集和整理工作。

一、资料征集

(一)资料来源   

一是文字资料,二是实物资料,三是口碑资料。

文字资料首先是档案资料,这是文字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续志首先要把省、市、县三级档案馆中涉及本地、本单位、本系统的档案资料查阅清楚;其次要把各行业(系统)的档案材料查阅清楚;再次要把散见在其它地方的有关档案资料查阅清楚。比如,一度与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有过密切联系的相关部门,有可能保存着我们所需要的资料,对此不应放过;最后要把自己的家底摸清,本单位的档案室以及相关科室,甚至具体的负责人所保存的文字资料等。续志的文字资料还包括档案资料之外的其它文献。比如图书、报刊、年鉴、基层志书、网络信息等等。

实物资料也不可忽视。有些实物资料本身也是文献资料。如录音、录像、图片、信息光盘,甚至有的科研仪器、生产设备、名特优产品等,也是实物资料的具体存在形式,值得我们在征集资料时加以关注。

口碑资料,即我们常说的“口头活资料”。它也是我们在征集资料过程中需要加以注意的资料形式。一方面,为了全面表述某一个历史史实,往往需要我们对有关的当事人或知情人进行面对面的采访,如采访记录、讲话录音等。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中总是存在着大量的来自群众的十分鲜活的语言,如民歌、民谣、谚语、传说等等。

(二)资料收集

首先,要拟定资料的收集计划。收集资料不是盲目进行的,而是要根据志书的篇目内容,拟订出资料的收集计划。一般来说,志书篇目的拟订,便决定了资料的需求,“目”或“节”便是资料收集的基本单元。资料收集时,要充分考虑到各单元的需求,有些资料是全局性的,可以作为续志记述的背景;而有些资料则是个性化的,可以列入相关单元的主题资料范畴。为(以上显示的仅为百分之五十的内容,如需要,请发电子邮件至mishu@vip.163.com或者电话联系我们。友情提示,来信中务必注明您在中国秘书网www.chinamishu.net的注册用户名。)
了便于操作,还应该有一个资料收集的指向和进度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资料收集工作最好是按“采编合一”的原则,这样做有利于资料的收集和志书的编写。

其次,要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一是“先内后外”。即先收集本部门、本系统、本地区的有关资料,在此基础上,便可以知道还缺哪些资料,再确定下一步的收集目标。二是“先急后缓”。对采访口碑资料要抓紧进行,不然很可能失去机会;而对那些因某种原因需要销毁或可能被销毁的资料,也应抓紧抢救,不然就无法挽救。三是“先近后远”,即先收集志书上限的资料,后收集志书下限的资料。就某一行业(或事物)而言,要先收集其发端的资料,再收集其发展变化至志书下限的资料。这样以时为序,条理清楚,便于志书资料的收集整理与考订。

第三,要做到博采精收。凡能设法收集的有关资料,力求收集齐全。 “宁滥毋缺”。“博采”资料的同时,还应注意“精收”。本次续志反映的是改革开放以来20年间的发展变化,与此相关的大事要事应属于“精收”之列。比如,反映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所产生的新面貌、新成就的资料;体现社会主义新风尚、新道德的资料;突出时代、地方、专业特色的资料;说明事物发展变化因果关系的资料;高新技术的生产、科研的资料;有鉴别前志中正误之作用的资料;有补前志未涉及内容或记述断缺的资料;有入志价值的实物资料和口碑资料等。

第四,要发动有关人员提供资料。《地方志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向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征集有关地方志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供支持。负责地方志工作的机构可以对有关资料进行查阅、摘抄、复制,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符合档案开放条件的除外。”

“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提供有关资料,可以获得适当报酬。地方志资料所有人或者持有人不得故意提供虚假资料。”

根据收集资料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向有关人员采访咨询,或发函约稿,或邀请相关人员开座谈会。这样既可获得所需资料,又能考证一些问题,又可提供新的资料线索。

第五,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料。现在,许多档案馆、图书馆,官方的政府网站,机关网站、企业网站,行业网站等已经普遍采用计算机存储资料,不少资料已经上网。一方面,我们可以到有关部门去实地收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利用互联网直接到相关网站上去获取资料。

二、资料整理

(一)资料建档

续志资料是编纂的依据,续志完成后资料便转化为原始档案,因此必须对续志资料建立完整的档案。

第一,编号登记。登记和分类同时进行。一是制定统一的资料登记表。这个登记表应包括资料的来源(单位或个人)、类别(在续志篇目上的对应章节)、内容摘要、属性(原始资料或转录资料,即第一手资料还是二、三手资料)等等。

第二,分类。比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等。有些资料一时不便确定其归属的,可以列人综合类,以便在使用时进行统筹。

第三,科学管理。有条件的单位应确定一名高素质的资料管理人员集中管理到手的资料,做到分类管理、统一登记、分类编号、建立借阅制度等。必须杜绝把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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